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浏览:6931次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14日

来源:学校网站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项目类型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本年度我校三类项目预计10项,各学院限报4项(各学院将自行评审后确立的排名顺序表上报至团委)

三、项目保障

1.省财政按1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学校根据项目性质和完成情况给予经费配套,平均不少于1万元/项。鼓励学院及指导教师以科研经费或其他经费,给予项目组一定配套经费支持,并积极争取企业界、科技界或社会各界的赞助,满足项目开展需求。

2.学校各类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研究中心、开放实验室、创新实验基地、图书馆及学院的资料室等应对项目开放,并为本科生的创新创业训练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空间。

四、项目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生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一般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申请人一次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项目组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对具有企业背景或工程背景的教师予以优先考虑,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在学术思想、研究技术手段与研究方法、研究工作成果分析总结方面给予指导,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完成研究计划;要注重学生创新思想的激发,培养团队的协作精神;要严格要求学生,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包括发展学生对科学研究的兴趣、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及坚忍不拔的态度。

3.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保证项目实施的完成。创业实践类项目的实践周期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需要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

4.研究课题可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提出,也可由指导教师提出,从省部级科研项目、生产实际的研究课题中细化或转化为学生能够完成的相对独立的研究课题供学生申报。申报的项目在教师指导下须由学生自主设计,自主管理,自主实施完成。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研究内容详实,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可行,预期成果清晰。

5.在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之外,在结题前项目组成员还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二项:(1)参加一项省级及以上相关的学科竞赛并获奖;(2)申请获得若干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其中项目组成员为第一发明(设计)人1项以上);(3)完成一项横向科研项目;(4)研制一套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一组自主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学;(5)申请并完成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一个;(6)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若干篇(其中项目组成员第一作者论文1篇以上),并在文中标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五、项目申报流程

1.学生根据自身条件,设计切实可行的,具有创新意义又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命题,可以是近两年省、校两级已立项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提升和延伸,也可以是新的内容。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4,一式三份),并上交所在学院。

2.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审并排序,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书》(附件5,一式一份),连同项目申报书一起于2013年4月18日中午11:00之前交团委刘青(行政楼108),电子材料发到OA信息员13。

3.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上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报送省教育厅。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纳入学院的本科教学业绩考核。请各学院抓紧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组织优秀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工作。要高度重视创新人才培养,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把实施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作为推动学校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

(因上级2014年相关文件没有下发,现将2013年相关文件放至附件以供参考)。

附件:1.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doc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pdf

      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doc

      6.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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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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