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放假班级工作的通知 |
浏览:2428次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28日 |
清明放假安排:2016年4月2日(星期六)至4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与周末连休。 注:4月4日(星期一)的晚自习照常进行。 班级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假前要对全班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继续加强防骗防盗教育,引导学生熟知针对大学生进行的网络诈骗形式,提高防骗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假期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超载、无证、无照等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班主任、辅导员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假期动向,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2.认真做好学生寝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学生要按照文明寝室建设的要求,保持寝室的干净整洁。提醒学生离开寝室时要切断寝室所有电源、水源,关好门窗,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归宿。假前,院学工办要组织人员对学生寝室进行走访,严查和杜绝学生寝室存放大功率电器和违禁电器,确保假期学生公寓安全。 3. 严格做好假期前后的学生考勤工作。假前督促学生严格按照课程安排,不得擅自提前离校;假后督促学生按时到校,不得无故延迟回校。学生因故要提前离校或不能按时返校,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病假必须提供本校医务室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4.各班级要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名单(包括班级、姓名、未返校原因、计划返校日期、是否请假等)于4月4日晚18:30上报学生会纪检部。 教师教育学院学工办 2016年3月28日 |